fact可数还是不可数
哎呀,今天碰上个有趣的问题,到底“fact”是可数还是不可数?别急,咱们慢慢来!
首先,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的区别就在于,可数的可以数个数,比如“我有三只苹果”(可数);而不可数的不能数,比如“我喝了一杯水”(不可数)。那“fact”呢?答案是,它可数!比如:“这里有三个事实”(facts)。不过,它有时候也可以当不可数使用,比如“事实的真相”(the fact),这就有点复杂了。
那什么时候fact是可数,什么时候不可数呢?比如:“这是一条事实”(a fact of life),这是可数的情况;但“了解事实”(understand the facts),这就又变成了可数的facts了。是不是有点混乱?
还有一点,fact后面常跟that从句,比如:“我惊讶于这个事实,那就是……”(I was surprised at the fact that...),但这里的that从句可以把fact省略掉,直接说“I was surprised that...”,这就是语言的灵活之处啦!
总之,fact是可数名词,但有时候也有特殊用法。想要掌握它,多看例句,多练习,慢慢就会啦!
fact可数,可数名词是指能以数目来计算,可以分成个体的人或东西;因此它有复数形式,当它的复数形式在句子中作主语时,句子的谓语也应用复数形式。
a fact of life
a list of facts
as a matter of fact〔matter of fact〕
in fact
the facts of
the facts of life
1、fact作“事实”解时是可数名词,作“真实情况”解时,是不可数名词。
2、fact引申可表示“论据,细节”等。
3、fact后常接一个同位语从句,在“v.+the fact that-clause”结构中,the fact常可省略,而只剩下“v.+that-clause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