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刑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
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,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:
1. 数额较大 :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2. 其他较重情节 :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,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:
贪污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、防疫、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;
曾因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的;
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;
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;
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的;
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3. 数额巨大 :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4. 其他严重情节 :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数额特别巨大,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,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。此外,如果犯罪分子有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况,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解释和规定,具体案件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