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行和解怎么结案
执行和解后案件的了结方式取决于和解协议是否履行完毕。以下是具体的了结方式:
1.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:
法院将以 执行完毕 的方式结案。
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。
如果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记入笔录,则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。
执行和解协议应附卷,没有签订书面执行和解协议的,应将口头和解协议内容作成笔录,并经当事人签字后附卷。
2. 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完毕 :
如果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,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。
或者,申请执行人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。
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执行和解协议中的履行期限过长,法院可能会裁定 终结执行 。
终结执行意味着原执行案件执行程序的彻底结束,但法院通常不会主动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执行措施,除非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。
以上信息基于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以及《关于执行案件立案、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等相关法律规定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如何证明?
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如何恢复执行?
法院如何裁定终结执行?